CBA首輪12人“穿錯鞋”被罰24萬
2012-11-29

  本報訊(記者 馮興)就在2012—2013賽季CBA聯賽第三輪片面開打前夕,中國籃協開出了新賽季首張罰單。針對聯賽首輪沒有在競賽中按請求衣著聯賽配備資助商提供的球鞋,馬布里、王治郅等12名球員被通報批判,且每人罰款2萬元。

  籃協相關擔任人今天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,籃協會果斷依照規章辦事,并對球員們反映的一些題目停止集合商榷和處理。不過業內人士以為,“穿錯鞋”的題目并非一紙罰單就能處理,球員與資助商權益之間的沖突將是本賽季的一個困難。

  

  籃協對CBA的聯賽配備資助商從來有多重維護條款,其中包括活發動在競賽中需求依照請求衣著資助商提供的球鞋。過來,外助以及港澳臺球員不受該條款限制,衣著其他品牌的球鞋只需求將球鞋上非聯賽資助商的商標遮擋即可,其他外鄉球員如有特別狀況(如有醫生提供的傷病證實)也能夠報籃協同意衣著其他品牌球鞋。不過往年,李寧公-司用20億元取得CBA聯賽5年的資助權益,本賽季籃協為維護資助商權益,對“球鞋條款”請求愈加刻薄,規則除非其他球鞋品牌情愿為球員領取80萬元的“品牌運用費”,否則活發動不能衣著其他品牌的活動鞋參與競賽。一旦違背規則,第一場罰款2萬元、第二場罰款5萬元……最高罰款50萬元。

  但業內人士指出,假如這些被罰球員仍穿本人的球鞋參賽,那么不時晉級的罰單將讓俱樂部和球員難以接受。久而久之,球員與資助商之間的“球鞋沖突”將愈演愈烈。

  作者:馮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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